关于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销)售市场
专项整顿的公告
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视商品房预(销)售相关制度规范,无证售房、套证预售、非法宣传、公开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与购房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商品房交易市场正常秩序。为了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我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定于近期对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整顿。现公告如下:
一、整顿内容
1、开发企业套用、伪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
2、开发项目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收取预定金、诚信金等违规方式提前选房、定房、售房;
3、开发企业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发布商品房虚假售房广告;
4、开发企业在收取定金或房款后,不及时与购房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
5、开发企业制造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捂盘惜售;
6、开发企业不一次性确定、公示预(销)售商品房价格,乱涨价和在商品房售价外自定收费项目收费;
7、开发企业拒绝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
二、整顿方法
1、采取开发企业自查、管理部门摸底排查、市场专项检查、消费者举报投诉等相结合的方式,查证企业违法违规事实;
2、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或经济处罚,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企业在《汉中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降低或注销企业资质;
3、设立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销)售市场专项整顿举报电话(市城乡建设管理局:2519083,市房产交易中心:2220910);
4、建立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销)售市场监管和查处长效机制,加大对商品房交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交易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城乡建设管理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住宅与房地产管理科、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人员参加的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销)售市场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顿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