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心城区各开发企业: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和中、省、市有关通知精神,为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我们特在房产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网签合同第二部分的模板中增加了关于预告登记的相关内容(即第二十七条)。请你们务必于6月20日前下载并使用新的合同模板(下载地址:汉中市房产交易资讯网“表格下载”栏目),对未使用新模板合同的公司,我们将不受理相关登记业务。
另:1. 预告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保障商品房买受人将来物权的顺利实现,是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有效措施;
2. 预告登记业务采取自愿申请登记原则,不属强制登记的业务;
3.各公司在与购房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必须就是否办理预告登记做出明确约定(办理:就在合同的第27条填空处填写约定时限;不办理:就在合同的第27条填空处填写“否”或打叉);
4. 预告登记业务由市城市房屋权属监理处具体办理,各公司可直接咨询权属处;
5. 预告登记是一项新的登记业务,请各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此项业务的宣传和说明工作。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汉中市房产交易管理所